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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www.jojy.net  2010年4月13日  原创    点击数:702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07〕57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精神,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工作的要求,现将《福建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初中、小学  教学仪器  配备标准  通知
抄送:省教育生供办、省普教室、省会考办、省电教馆,各设区市
教学仪器(装备)站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印发
      
   
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试 行)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
二〇〇七年九月
说      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第三学段)、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规定了初中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作为指导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教育初级中学配备教学仪器使用,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三、本标准分为“基本”和“选配”两种配备要求。“配备要求”栏目中不加括号的数字为“基本”要求,加括号的数字为“选配”要求。
“基本” 要求规定了初中阶段完成上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所有开设初中理科课程的学校均应达到该配备要求。
“选配”要求是为适应教材、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仪器的多种类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别而设立的,该要求包含功能相近的仪器、不同性能和价格档次的仪器、部分教材特别需要的仪器和不同教学方法所需的不同类型的仪器等。学校可根据选用的教材、教师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仪器的多种类等实际情况,在“选配”要求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选配”要求中所列与“基本”要求功能相近的仪器,若学校已经配备,则“基本”要求中的相应仪器原则上不再要求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性能更好的仪器。
四、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 配备数量按照每年级4个平行班,每班50人的标准计算,提出了两种配备方案。第二种方案(分组活动每组人数4人)是按照课程标准(实验稿)完成初中理科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所有开设初中理科课程的学校均应达到该栏目的“基本”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选配”要求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第一种方案(分组活动每组人数2人)是全面完成初中理科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有较高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应达到该栏目的“基本”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选配”要求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如果每年级超过4个平行班,原则上每增加4个平行班,按所选择的配备方案增配1套仪器。如果每班学生数超过50人,在达到分组活动每组人数4人(或2人)要求的前提下,则应适当增加配备数量。如果学校规模较小,在达到分组活动每组人数4人要求的前提下,则应适当减少配备数量。有些实验适宜单人独立操作的,有较高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可1人1组,以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五、消耗性实验材料是保证教学实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
据需要及时补充。
六、“执行标准代号”指该产品执行的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GB/T 13
982”是国家标准的代号;“JY/T 0363”是教学仪器行业标准的代号;“JB/T 6533” 、“SB/T 10205” 、“QB/T 2443”等是其他行业标准的代号。“分类与代码”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制定的仪器代码,供订购仪器设备时使用。
七、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应指导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对本标准所列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调整,制订积极的、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八、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除必须的实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
九、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各学科的教学仪器配备要求分别见表1、表2、表3、表4和表5。
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学校以积极的态度采用教学仪器设备新产品,促进其发展。
 
我厅将根据教育部修订发布的初中理科课程标准,适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我省普通初中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编制和解释,并负责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试 行)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
二〇〇七年九月
说      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一、二学段)、《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规定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作为指导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配备数学科学教学仪器使用,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三、本标准分为“基本”和“选配”两种配备要求。“配备要求”栏目中不加括号的数字为“基本”要求,加括号的数字为“选配”要求。
“基本” 要求规定了小学完成上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所有开设小学数学、科学课程的学校均应达到该配备要求。
“选配”要求是为适应教材、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仪器的多种类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别而设立的,该要求包含功能相近的仪器、不同性能和价格档次的仪器、部分教材特别需要的仪器和不同教学方法所需的不同类型的仪器等。学校可根据选用的教材、教师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仪器的多种类等实际情况,在“选配”要求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选配”要求中所列与“基本”栏目功能相近的仪器,若学校已经配备,则“基本”要求中的相应仪器原则上不再要求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性能更好的仪器。
四、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 配备数量按照每年级4个平行班,每班45人的标准计算,提出了两种配备方案。第二种方案(分组活动每组人数4人)是按照课程标准(实验稿)完成小学数学科学所规定的教学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的、应具备的常规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所有开设小学数学、科学课程的学校均应达到该栏目“基本”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选配”要求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第一种方案(分组活动每组人数2人)是全面完成小学数学科学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有较高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应达到该栏目“基本”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选配”要求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如果每年级超过4个平行班,原则上每增加4个平行班,按所选择的配备方案增配1套仪器。如果每班学生数超过45人,在达到分组活动每组人数4人(或2人)要求的前提下,则应适当增加配备数量。如果学校规模较小,在达到分组活动每组人数4人要求的前提下,则应适当减少配备数量。有些实验适宜单人独立操作的,有较高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可1人1组,以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五、消耗性实验材料是保证教学实验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学校应根
据需要及时补充。
六、“执行标准代号”指该产品执行的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GB/T
13982”是国家标准的代号;“JY/T 0363”是教学仪器行业标准的代号;“JB/T 6830” 、“SB/T 10205” 、“QB/T 1240”等是其他行业标准的代号。“分类与代码”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制定的仪器代码,供订购仪器设备和实行计算机管理时使用。
七、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应指导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对本标准所列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调整,制订积极的、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八、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除必须的实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
九、小学数学、科学学科的教学仪器配备要求分别见表1和表2。
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学校以积极的态度采用教学仪器设备的新产品,促进其发展。
 
我厅将根据教育部修订发布的小学数学、科学课程标准,适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我省小学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编制和解释,并负责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闽教基[2007]57号附件1.XLS
闽教基[2007]57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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