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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瓯市中小学2008年秋季课本费标准的通知
http://www.jojy.net  2008年11月24日    点击数:1724
建 瓯 市 物 价 局
建 瓯 市 教 育 局
瓯价[2008]49号
 

关于建瓯市中小学2008年秋季
课本费标准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
 
    根据南平市物价局南政价[2008]156号《关于核定建瓯市义务教育阶段2008年秋季课本费标准的批复》及2008年秋季我市高中学校教材选用情况,现将我市2008年秋季中小学课本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瓯市2008年秋季课本费标准(见附表)。
 
    二、各学校应按公示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上核定的课本费为最高限价。各校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及时与学生结清课本费。其结算情况必须在学校范围中公示。
 
       建 瓯 市 物 价 局
                         建 瓯 市 教 育 局
2008年8月27日
 
建瓯市2008年秋季中小学课本费最高限价表
 
年  级
课本费最高限价(元/生.期)
一年级
25
二年级
26
三年级
47
四年级
49
五年级
40
六年级
48
七年级
97
八年级
112
九年级
90
高 一
258
高 二
227
高 三
65
注:市实验小学、市第一小学一、二年级因使用注题教材,课本费加收10元/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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