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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有关事项
http://www.jojy.net  2008年4月3日  原创    点击数:1545
 

一、条件

1、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2、父母双方属于农业户口或户籍在村、组等基层单位;3、父母在城区务工(父母有一方在原籍的农民工子女原则上应在原籍学校入学);

4、父或母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5、父母未违反计划生育。

二、就读学校

通济中心小学、豪栋小学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瓯四中、芝华中学招收七年级新生。

三、报名时间

每年的7月下旬。

四、报名地点

小学一年级新生到通济中心小学(或豪栋小学)报名;小学阶段已在建瓯就读且需升入的中学七年级的农民工子女在原就读小学报名,报名学校收集报名材料送建瓯市教育局审核;外地流入的七年级新生到建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

五、申请入学应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2、户口簿;

3夫妻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自己谋生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外县(市)农民工提供暂住证,本县(市)农民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所在辖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派出所)证明;

5、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借读证明(一年级新生免)

6、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证明。

六、审批

到报名学校领取并填写《农民工子女就读申请表》,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地点报名,报名学校统一将材料上报教育局审核。

服务单位:建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386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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