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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与留级
http://www.jojy.net  2008年4月3日    点击数:834
 

 

    1、升级:学生在学年总评中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且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符合升级条件者,准予升级。

2、留级: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且在同一学年内经重考,仍有三个以上必修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学习评价都不合格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后,可予以留级。高三年级的学生一律不得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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