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坚持“服务为宗旨,督导为手段,促进为目的”的工作方针,围绕省、南平市教育督导室的工作部署及我市教育工作要点开展督政督学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双高普九”进程,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对我市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二、工作要点
(一)督政工作
1、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方案,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进行新一轮督导评估。
2、对照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督导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3月底以前对我市2007年教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评,迎接南平市复查,做好省政府督导评估准备工作。
3、根据闽政督[2008]1号文件要求,完成市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报告的撰写及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和公示工作。
(二)督学工作
1、督促中小学校建立过程性、发展性自评机制,进行年度自评,推动中小学依法自主发展。
2、借助教师进修学校专业人员的力量,开展课改专项督导工作。
3、按照新修订后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指标,对二中等15所中小学校进行新一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对一中等3所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督导复查、抽查。
4、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惠民政策的落实、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质量监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等专项督导,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三)自身建设工作
1、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督政督学水平。
2、开展教育督导课题调研,建设《建瓯教育督导网站》,加大教育督导日常工作的信息报道力度,公示教育督导报告。
3、做好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学的聘任工作。
建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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