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委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责
任
书
责任单位:
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委
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明确责任,落实奖惩,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加强领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幸福校园”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评。要形成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起抓的领导格局。同时,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逐年增长,保证一定数量的创建活动经费,其中省级文明单位达3万元以上,南平市级文明单位达2万元以上,其他单位不低于1万元,并列入年度开支预算。
二、明确任务
1.要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法制教育活动、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和“八荣八耻”教育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要扎实开展行业树新风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务、校务公开,扎实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严禁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严禁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行业良好形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力开展“幸福校园”建设活动。
3.要切实开展好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切实抓好师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和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要时刻注意消除校内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4.要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校园活动,切实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和香化工作,扫除卫生死角,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事件的发生。通过活动的开展,学校环境务必有较大的改观。
5.要进一步完善计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本单位干部、职工房屋出租户的计划生育管理,确保当年无政策外出生人口。
6.积极完成市文明委、文明办部署的各项任务。
7.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汇演等活动。
8.认真做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
三、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建设负领导责任,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将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不力或工作滑坡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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