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2013〕32号
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建瓯市
童乐幼儿园、花朵幼儿园两园合并的批复
建瓯市童乐幼儿园、花朵幼儿园:
你园关于并园的变更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研究,同意两园合并,并园后园名为建瓯市童乐幼儿园,园址为建瓯市新区兴泰小区7巷9号,举办者为李丽锦、谢秀华,法人代表谢秀华,办学许可证号为135078362011341;原花朵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市教育局收回,并到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
希望你园继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此复。
建瓯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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