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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建瓯市火车站幼儿园举办者及法人代表变更的批复
http://www.jojy.net  2013年3月2日    作者:建瓯市教育局    点击数:112

瓯教〔201314

 

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建瓯市火车站幼儿园

 

 

举办者及法人代表变更的批复

 

 

建瓯市火车站幼儿园:

 

你园关于举办者及法人代表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研究,同意你园举办者变更为黄文娟、李润英,法人代表李润英。

 

希望你园继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此复。

 

建瓯市教育局

 

2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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