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责
任
书
责任单位:-------------------------------------
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建 瓯 市 教 育 局
建瓯市教育系统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保持“三为主”成果。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福建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职责》等规定精神,特下达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的计划生育管理,确保当年无政策外出生,依法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综合避孕节育率达88%以上,当年避孕节育措施到位率达95%以上,双查到位率达100%。
2、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鼓励和提倡晚婚晚育,要求只生一个孩子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认真履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服从和配合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部署,齐抓共管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
(2)在初中以上的学校,安排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教育的课程。
(3)制订和落实鼓励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成才的优惠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在入托、入园、入学等方面优先照顾。
(4)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房屋出租户的计划生育管理,并签订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责任书,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4、每半年由市委教育工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一次考核,年终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和《建瓯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的意见》兑现奖惩。
5、本责任书规定任务不受领导人事变动的影响。领导人变动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交接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
建 瓯 市 教 育 局
2007年3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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