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2012]11号
建瓯市教育局关于
同意设立建瓯市宏业大风车幼儿园的批复
建瓯市宏业大风车幼儿园:
你园关于《建瓯市宏业大风车幼儿园申办报告》收悉,经我局相关人员实地观察评估,认为你园已达到基本办学要求,同意设立建瓯市宏业大风车幼儿园。该园为民办幼儿园,园址为建瓯市宏业佳园小区10号楼,举办者为林福生、宋瑞荣,法人代表为林福生,园长为吴发琼,办学内容为学龄前幼儿教育。希望该园成立后,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该园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各项收费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报我局备案;变更名称、地址、层次、类别,更换法人代表,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报我局批准,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我局备案。该园办学许可证编号:135078362012011。
建瓯市教育局
2012年2月6日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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