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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优先发展“十二五”规划
http://www.jojy.net  2011年12月21日    作者:南平市教育局    点击数:1891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和《南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在完成南平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为促进南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悉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积极推动闽北教育在深化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教育信息技术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效,较好地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
    (一)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不断巩固
    1、制定了优先发展教育战略。2008年11月召开了全市教育优先发展动员大会,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和《南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对今后几年我市教育发展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工作目标。2009年十个县(市、区)都召开了教育优先发展大会,全市共制定和实施了优先发展教育的214条实施意见,使我市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逐步深入人心。
    2、教育督导机制进一步巩固。2006-2010年,我市顺昌县、建阳市、武夷山市、建瓯市等4个县(市)的“双高普九”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在实施“双高普九”过程中,人们对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进一步升华,教育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强化,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助教为荣”的社会氛围。从2006年起全市全面启动“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在各县(市、区)开展自评自查基础上,市教育督导室组织了对10个县(市、区)的市级复查,已全面完成两轮的评估。这5年的“对县督导”评估,督促县级政府增加教育经费4600多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有效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3、教育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农村和县建制地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并实行生活费补助;建立健全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院校的低保、涉农、困难等学生资助助学政策。中职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助学金1500元。
    (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1、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认真组织编制《南平市中心城市学校用地专项规划》和《全市2008-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南平一中江南新校区征地120亩,规划60个教学班,2008年启动建设,2011年将建成投入使用。南平四中2009年秋季恢复初中办学,校园改造工程动工建设,2011年9月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以办好乡(镇)中心校和乡(镇)初中为目标,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加大,全市撤并村完小420所,教学点292个,创建寄宿制小学210所,有效整合了教育资源,学校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得到了提升。
    2、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校长的聘任管理,通过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规范了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公开竞争、选拔方式,招聘教师均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招聘录用新教师969人,在职教师全面实行绩效工资。
    3、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全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全面启动,取得丰硕成果,全市进入课改实验中学163所,小学939所,近7000名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通识和课标的培训。
    4、大力实施招生考试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中招定向分配改革。在优质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50%的比例直接定向分配到辖区各初中校。二是实行中招网络化改革。全市中招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集中网上阅卷和网上招生,网上阅卷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网上评卷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网上阅卷工作平稳顺利。
    5、大胆改革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几年来,我市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南平工业技术学校与南铝有限公司、南孚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南平农校与圣农集团、大北农集团等企业合作;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先后与建瓯市金匙齿轮有限公司、福州台福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各职业学校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把打通出口拉动进口作为职业学校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并将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作为学生必修的教学课程。据统计,我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6、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先后吊销2所民办高中办学许可证,终止了4所民办职业中专学校办学,清理整顿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325所,有力地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达到329所,在校(园)学生37605人,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项选择的需求。
    (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1、地方高等教育有所突破。2007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在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举办本科院校“武夷学院”。闽北第一所本科院校武夷学院,正式挂牌成立,2007年秋季学院首批设置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环境工程六个本科专业,首招本科生495人。武夷学院有在校生12620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相继建设并于2009年秋季投入使用。2007年武夷山职业学院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填补了我市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空白。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2009年复办,秋季农林大学5个学院的2000名学生入驻南平校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和武夷山职业学院积极参与闽台合作办学交流。闽北高校的在校生已从2005年的11724人发展到21572人。教授从50人增至286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增加到684人。
    2 、职业教育稳步提升。加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整合力度。南平职业中专江南新校区于2010年11月正式动工。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20所,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校有9所,比2005年增加5所。在校学生人数达25920人。同时,职业专业建设不断加强,现有60个专业,其中数控技术应用、畜牧兽医、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4个专业进入省重点专业。
    3、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全市现有普通高中45所,其中优质高中25所,比2005年增加2所。普通高中在校生达49958人,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2%,较好地调整了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4、义务教育水平不断巩固提高。全市现有完全小学519所,在校生数18061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9%,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生3287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22%;全市现有初中127所,在校生104268人;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8.2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6%,初中万人口在校生360人;保证了全市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5、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全市现有幼儿园51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314所,在园幼儿达到92667人,入园率达到87.61%,创建了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1所,基本实现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
    (四)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抓住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的大好机遇,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教育投入。全市共实施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共219个项目,规划建设面积36.92万平方米,总投资4.45亿元,消除D级危房35万平方米。通过危房改造和校安工程建设,极大地消除了学校的安全隐患,改善了办学教学条件,规范了校舍建设和管理,促进了布局调整和薄弱校的改造,增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美化优化了校园环境。
制定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实施方案,2009年启动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组织评审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138所(其中小学93所、初中45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任务,完成总任务的28%,超额完成省上任务。并授予这些学校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称号。
    (五)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现有小学专任教师15224人,初中专任教师8072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3659人,职业类专任教师1203人。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和高中教师本科以上人数分别为69.50%、83.10%、95.4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逐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3.87%以上具有合格学历。
    (六)德育工作深入人心
积极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贯穿学校教育的始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七)校园安全工作扎实有序
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配备工作全部到位。各校加大对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的投入,配足配齐人防、物防、技防所需各种设施设备。积极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存在“入园难、入好园更难问题”;二是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相对薄弱,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优质高中总量不足,达标高中容量有限,资源相对紧缺;四是部分县级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基础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五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年龄老化;六是城区学校用地普遍不达标,大班化现象存在。这些问题亟待“十二五”期间得到解决。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兴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内涵发展和结构优化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教育强市步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实现闽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保证,努力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的目标是: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到2015年,各级各类教育总量基本满足需求,力争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学习型社会初步形成。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升至93%以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8%。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四个县通过省“双高普九”验收,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100%。
    ——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进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阶段。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构建学习型社会取得阶段性进展。
   完成以上目标,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建立稳定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1)明确政府主导职责。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逐步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管理体制,建立县级统筹、县乡共建、乡镇(街道)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乡镇(街道)指定专人负责。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对县督导”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体系。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适当补助。
市、县(区)政府应编制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按城区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6千人设置1所幼儿园,确保幼儿园规划建设用地。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出让土地时,以行政划拨方式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配套幼儿园用地,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2)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举办、资助企事业和集体单位、街道、乡村办园等形式扩大具有公办性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新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以公办为主,人口密集难以新建幼儿园的旧城区采取调剂用房、改扩建的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编制,按标准配齐保教人员。到2013年,力争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乡镇建有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按照标准核定公办教师编制,确有困难的地方每个中心园至少要有一半以上公办教师编制。
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完善园本教研制度,在片区教研中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幼儿园自身发展的评价机制。实施名园集团化战略,采取名园办分园、名园扶薄弱园、名园帮农村园等多种模式扩大优质资源。
加强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研究,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均成为本区域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咨询服务中心,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示范园为核心、多元化的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模式。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城乡办园规范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保教费免征营业税。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实行居民水电价格。允许民办幼儿园参与竞标举办由教育部门提供的城乡配套低收费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准入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幼儿园资质信息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开展分类定级评估,对实现创优升级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奖励, 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
    (4)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鼓励乡镇公办中心园在建制村举办分园或教学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举办幼儿园。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在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扶持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重视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加强对农村村办学前教育的管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和示范指导作用。加强日常巡回指导和研修培训,建立片区教研网络,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水平。
    2、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
    (1)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2年前完成对全市237所存在校址、校舍安全隐患的学校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进行迁移避险、拆除重建或改造加固。规划建筑物286幢,规划建设面积474193平方米,规划总投资57170万元。2012-2013年工作重点加固校舍10512平方米。2015年前基本形成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到2015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保证6~14岁人口都能按时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区低于2%、农村低于3%。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重点办好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各县(市、区)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特教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争取到2015年,南平市盲聋哑学校校舍建设和教育、康复设备配备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70%附设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学校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015年前,武夷山市、邵武市、延平区、建阳市争取创建“教育强县”。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强县”工作的顺利推进。
    (3)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依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重点支持196所独立设置的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到2013年底,基本消除校外租房现象。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就学人口快速增长的需求,在城镇新建居民区中同步配套建设学校,并结合薄弱学校改造。
    (4)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配足各学科专职教师,落实科学、综合实践、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实施。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体系,提高完成率和合格率。深化课程改革与教育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强化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总结推广特色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2015年前,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分批逐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积极探索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小片区”管理模式,2012年全面推广实施。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落实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教师支教活动。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6)关爱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3、优化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1)加快创建达标高中的步伐。“十二五”期间,在现有25所达标高中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达标升级工作,做强、做大高中学校,扩大优质资源,到 2015年全市达标高中达到30所,其中:一级达标高中10所、二级达标高中15所、三级达标高中5所。努力提升全市高中办学的综合实力。
    (2)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形成清晰的办学理念、明确的办学目标、科学的发展规划、高效的管理机制以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优化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着力突出内涵建设,推进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
    (3)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好县级职教中心,扩大办学规模。加强骨干专业建设和职业教育实习基地建设,争创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2012年前,全国高水平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争取实现零的突破。争取年招生1万人以上,中职在校学生规模稳定在3.2万人以上,中职与普高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生就业率达98%以上,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全面提升中职学校办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技能训练,增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使实践教学的比例不少于50%,综合实习一般不少于1学期;围绕南平市产业布局形态和发展趋势,制定本市中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着力调整专业布局结构。
加大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投入,争取中央和省上项目以及市财政支持,加快建设和完善南平市区机械和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南平农校汽车应用与维修类公共实训基地、南平市武夷旅游商贸学校旅游商贸类公共实训基地等3个市级共享实训基地,力争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组建市级职教集团,由南平武夷旅游商贸学校和南平工业技术学校牵头,吸纳相关行业、企业,组建旅游商贸类、机械类两个市级行业性职教集团。
    4、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提升武夷学院办学水平。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财政拨款标准,到2015年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为提高学院科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水平,逐年加大项目资助力度。以“立足武夷、服务海西”的战略定位,全面提升武夷学院整体水平,努力向地方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抓好新校区续建工程,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通过“抓规范、促建设,指导、督促、协调”,做好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工作。
    (2)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建设。积极抓好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的二期工程建设,主动适应我市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成为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积极推进武夷山职业学院建设工程,优化改善办学条件。
    (3)大力支持大学新校区建设。主动做好服务,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办学,支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建设,支持闽北卫校整体搬迁建设。
    5、构筑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
    办好南平市社区大学,各县(市、区)成立社区学院,乡镇成立社区学校,行政村成立社区教育中心(点)。创造条件申报1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确认40个以上县级社区教育实验单位。以农村科技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岗人员和下岗再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全员继续教育为重点,逐步使各类从业人员和转岗、下岗人员都能接受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一般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到30%。继续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作用,建立县乡村职成教育网络,到201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8万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30万人次。以“9·28终身教育活动日”为平台,更好地开展以“发展终身教育,服务海西大业”为主题的终身教育系列宣传活动。
   
   
   
    6、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启动实施教育改革试点。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统一,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广,选择若干县(市、区)、学校启动实施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统筹城乡教育基本标准、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通过采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捆绑等方式,打破学校和城乡之间的分割,从体制上保障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开展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针对当前实施素质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探索实行城区初中入学电脑划片派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以及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模式和机制。
    (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到2015年,达标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60%。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行自主招生或免费注册入学。
    (3)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4)推进教育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对外延伸合作,推进中小学校的对外交流合作,巩固提升现代学校制度。加强闽北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三)保障措施
    1、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1)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持续增加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2)完善投入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我市财力,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提升中小学校经费保障能力。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适时建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调整提高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完善教育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投入机制。
    (3)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市政府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十二五”期间,完成省级10名中小学名师,市级100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目标。每年完成新课程改革培训1500人、教师岗位(岗前)培训、班主任培训、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等1500人,五年共15000人的目标任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培训,到2015年底,使全市小学教师基本具备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普通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不断提升。提升幼儿专任教师水平。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50%,2015年大专以上学历达75%,培养一批名优骨干教师。到2015年,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中,学历合格率达100%,“双师型”教师数分别占专任教师和专业教师数的20%和80%;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15%,中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50%。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大师德监管力度,对师德表现不佳的、在教育教学工作有失职行为的,要实施诫勉;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法律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取消教师资格。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3)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非在编人员,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依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推广试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
    (4)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核定工作,及时补充农村教师,3 年内农村紧缺学科教师要配备到位,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在农村教师总体老化的情况下,按照每年教师自然减员总数30%补充急需专业的青年教师。同时深入实施“农村学校补充教师资助计划”和“特岗计划”,扶持经济困难县及时补充农村紧缺学科教师。
    3、不断增强德育的实效性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首先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意见》,坚持“注重基础、强化实践、讲求实效、遵循规律、创新发展、形成特色”的德育工作思路,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3)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5、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1)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2)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3)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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