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班)应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下称《条例》和《规程》),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下称《纲要》)和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
二、幼儿园的招生、编班:
l.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
2.新入园的幼儿均应由当地分管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体格检查,入园时应查验婴幼儿的儿童保健卡(册),合格者方可入园。
3.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
4.办学规模不少于3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三、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1.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2.坚持执行幼儿体格锻炼制度,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少于2小时。在园(班)时间不少于6小时(不包括接送时间)。
3.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检、全日观察和定期体检;设立幼儿健康卡。
4.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口腔、眼、听力保健工作。
5.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和消毒隔离制度,严禁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有流动水设备。
7.开办食堂应持有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加强饮食、营养管理,做好营养计算和测评工作;厨房清洁卫生、明亮,有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餐具、用具要消毒,餐点保质保量,防止食物中毒。
8.保证供给幼儿卫生安全的饮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9.建立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四、幼儿园的教育:
1.遵照国家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有关《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和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地选择和组织教育内容并能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和方法。
2.因地制宜,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3.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初步生活自理能力。
4.在园内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5.热爱幼儿,面向全体,坚持正面教育,严禁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6.与小学密切联系、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7.严禁使用小学教材。
五、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1.园舍应坚固、安全、适用。幼儿园内无隐患,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建立安全疏散通道。
2.设有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且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
3.有安全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达1.5平方米以上,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4.园(班)应配备2件以上大型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
5.班班设有风琴或电子琴。
6.每个幼儿均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
7.园(班)内设有幼儿卫生厕所(男女分厕)。
8.按省编制的教玩具配备目录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卫生安全要求的教玩具。
9.园(班)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收托50名以上幼儿的要设保健室。
10.日托、全托的园(班)应设有与在托幼儿相适应的卧室卧具,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
六、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1.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健员、保育员和炊事员。
2.幼儿园(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幼儿园(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明书。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员工作。
4.园长、教师:
(l)园长办园思想明确,熟悉幼教基本规律,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且持有中等以上幼师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及园长岗位培训证书。
(2)教师应具备职高幼师班毕业以上学历,且能在园长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教育、保育工作,能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有关《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保健人员:
(1)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2)负责园(班)卫生保健工作。
6.保育员:
(1)具备初中毕业或相当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保育员岗位培训。
(2)负责园(班)的保育工作。
7.炊事员:饮食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专业培训。
七、幼儿园的经费:
l.能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遵守有关财务制度。
2.幼儿园经费由设置者负责筹措,并有较稳定经费来源,保证保育、教育工作的需要。
3.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劳动法规定的最低标准。
4.幼儿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帐目按月向家长公布。
八、幼儿园与幼儿家庭:
l.定期开好家长会(一学期全园至少开一次),倾听家长意见,改进幼儿园工作,
2.做好家访工作(每学年全面家访一次以上)。
3.向家长宣传幼儿保育、教育知识。
九、幼儿园的管理:
l.幼儿园(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或负责人在设置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园(班)的工作。
2.园(班)重大事项由园长或负责人召集教职工商议。
3.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如实反映情况;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
4.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作息制度、岗位责任制、卫生保健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
5.建立工作人员、幼儿名册和幼儿健康档案,按时做好统计报表(含卫生保健报表)工作,定期按时上报。
6.应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的休假安排在相当小学寒、暑假期间。
幼儿园教玩具基本配备目录
类型 |
名 称 |
数 量 |
体
育
类 |
1、滑梯(高1.8米或2米,与地夹角340至350,缓冲部分高0.25米,长0.45米) |
2架以上/园(班) |
2、攀登架(限高2米) |
3、秋千(高1.9米,或中间支柱高0.4-0.5米,长2-2. 5米,距两端0.3米处设把手,缓冲器高0.2米)或跷跷板。 |
4、荡床或荡桥(2×1.7×1.6米) |
5、钻圈或拱形门(直径0.5-0.6米) |
4个/班 |
6、高跷 |
10个/班 |
7、球(直径0.1—0.2米) |
1个/2人 |
8、沙包 |
1个/2人 |
9、跳绳 |
1根/2人 |
构
造
类 |
10、大型积木 |
1套/3个班及3个班以上 |
11、中型积木 |
1套/班 |
12、小型积木 |
1套/4人 |
13、插接构造玩具(片、块、管、粒等) |
1套(1斤装)/4人 |
14、穿编玩具(串珠、穿线、绣花板等) |
1套/4人 |
角
色
类 |
15、角色游戏玩具(4个主题以上) |
各1套以上/班 |
16、头饰(5种以上) |
1个/人 |
17、木偶(指偶、袋偶等) |
1套/班 |
科
启
类 |
18、小风车 |
12个/班 |
19、陀螺 |
12个/班 |
20、万花筒 |
2个/班 |
科
启
类 |
21、放大镜 |
1个/8人 |
22、寒暑表 |
1个/班 |
23、计算器 |
教师用 |
|
幼儿用 |
|
24、小型计数材料 |
1套/人 |
25、几何图形片 |
1套/人 |
26、磁性玩具 |
1盒/4人 |
27、数形接龙 |
1盒/4人 |
28、七巧板或拼图板 |
1套/人 |
29、图形钉板(0.22×0.22米) |
1个/4人 |
30、钟面 |
1个/班 |
31、儿童棋 |
1盒/4人 |
32、沙水玩具 |
足供一个班使用 |
音
乐
类 |
33、风琴或电子琴 |
1架/班 |
34、打击乐(10种以上)(沙球、串铃、钱鼓、碰铃、三角铁、响板、双响筒、木鱼、圆舞板、
小鼓、小锣、钹等) |
1件/人 |
类
型 |
名 称 |
数 量 |
美
工
类 |
35、小剪刀 |
1把/人 |
36、水彩笔或蜡笔 |
1盒/人 |
37、泥工板 |
1块/人 |
38、橡皮泥(面泥、砖泥等) |
供一个班幼儿使用 |
电
教
类 |
39、收录机 |
1架/班 |
40、录音带(教材配套:含语言、音乐、游戏、早操) |
1套/班 |
41、图书挂图卡片 |
按教材配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