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需要高考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前往省高招办一楼考生服务部(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申请办理。受理时间:每周二的正常上班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申请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
2.考生准号证(或提供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号)
3.需要高考成绩证明的有关单位函件(如中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境外学校的有关要求等);如系外交函件请事先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使用。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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