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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瓯市中小学2011年秋季课本费标准的通知
http://www.jojy.net  2011年9月13日    作者:教育网编辑部    点击数:113
 

瓯 市 物 价 局

 

瓯 市 教 育 局

瓯价[2011]38

 

关于建瓯市中小学2011年秋季

课本费标准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

根据南平市物价局南政价[2011]117号《关于核定建瓯市义务教育阶段2011年秋季课本费标准的批复》及2011年秋季我市高中学校教材选用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秋季中小学课本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瓯市义务教育阶段2011年秋季课本费标准见附表;高中阶段课本费由高中学校在教科书目录内选用,并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按实收取。

二、各学校应按公示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上核定的课本费为最高限价。各校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及时与学生结清课本费。其结算情况必须在学校范围中公示。

 

 

 

                   建 瓯市 物 价 局

                                     建 瓯 市 教 育 局

            2011年9月5日

 

 

建瓯市义务教育阶段

2011年秋季中小学课本费最高限价表

 

 

课本费最高限价(元/.期)

一年级

24

二年级

24

三年级

44

四年级

50

五年级

52

六年级

50

七年级

104

八年级

118

九年级

100

注:市实验小学、市第一小学一、二年级因使用注题教材,课本费加收10/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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