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基〔2011〕38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
面向部分设区市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剑津中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面向部分设区市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11]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12名招生计划,现分解如下:延平区、建瓯市各2名,其它县(市)各1名。凡报考“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向当地招生办报名。请各地招生办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于8月26日将报名的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考生号、中考成绩),加盖公章传真至南平市招生办,并注明当地一级达标高中或县一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面向部分设区市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平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11〕34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
面向部分设区市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教育局:
福清德旺中学系由我省著名企业家和慈善家曹德旺先生捐资1.9亿元在福清市高山镇新建的一所公办独立高中,与福清一中联合办学,将于今年秋季正式开学。为支持老区教育发展,经我厅研究同意福清德旺中学今年秋季面向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四个设区市的原中央苏区县和经济欠发达老区县(市、区)招收普通高中“老区宏志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面向三明等四个设区市的原中央苏区县和经济欠发达老区县(市、区)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48名,其中每个设区市12名,招生名额可视情况作适当调剂。
二、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招生纳入生源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收对象中考成绩须达到所在县(市、区)一级达标高中或县一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品学兼优。对于目前已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允许其报名参加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招生录取。
三、录取“老区宏志班”的学生,免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和住宿费,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费补助,每年寒暑假家校往返交通费予以报销。
四、请相关设区市和老区县(市、区)教育局支持福清德旺中学“老区宏志班”招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招生录取程序,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张承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091215;林春明(福清德旺中学),联系电话:13609565379。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老区 招生 通知
抄送:福州市教育局,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德旺中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