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2011]71号
关于2011年建瓯一中、建瓯二中部分统招指标
实行定向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初中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2011年建瓯市招生委员会会议纪要》(瓯招委[2011]3号)精神,现就2011年建瓯一中、建瓯二中部分统招指标向全市初中校招收定向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向生比例
2011年分别从建瓯一中、建瓯二中统招生计划中,各划出40%的统招指标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二、定向生指标分配
1、分配办法以三年前初中学校实际录取新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下达。若参加中考报名应届生人数少于三年前录取新生人数则以实际报考应届生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
2、为扶持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初中学校,在建瓯一中的定向生指标中,划出1名直接分配给建瓯四中,划出2名直接分配给芝华中学。
三、定向生的资格
根据《关于建瓯一中部分正取指标实行定向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瓯教 [2007]028号)的文件精神,今年定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考生户籍和学籍均须在建瓯市范围内。二是考生必须是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三年或正常办理转学手续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1、建瓯一中、建瓯二中统招生录取分为统一录取和定向录取两部分。凡达到统招生统一录取条件的不占该初中校的定向生指标。
2、建瓯一中定向生的录取。在第一志愿填报一中正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相关学科考试及考查成绩等级均达到一中正取生的录取条件,且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总分达到一中正取线以下30分以内的应届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含政策照顾加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学校定向生计划择优录取。初中学校若有未能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则剩余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向农村倾斜,将按一中正取生录取条件和程序从余下的农村中学考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的录取时间安排在一中正取生录取结束后,其它达标学校正取生录取之前进行。
3、建瓯二中定向生的录取。在第一、二志愿填报二中正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相关学科考试及考查成绩等级均达到二中正取生的录取条件,且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总分达到二中正取线以下30分以内的应届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学校定向生计划择优录取。初中学校若有未能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则剩余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向农村倾斜,将按二中正取生录取条件和程序从余下的农村中学考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的录取时间安排在二中正取之后,其它达标学校正取生录取之前进行。
本文由建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附:2011年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定向生指标分配表
建瓯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11年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定向生指标分配表
学 校 |
一中定向
生指标 |
二中定向
生指标 |
学 校 |
一中定向
生指标 |
二中定向
生指标
指标 |
建瓯二中 |
12 |
8 |
迪口中学 |
12 |
7 |
建瓯三中 |
11 |
7 |
东峰中学 |
21 |
13 |
建瓯四中 |
21+1 |
13 |
顺阳中学 |
4 |
2 |
芝华中学 |
11+2 |
7 |
东游中学 |
14 |
9 |
徐墩中学 |
19 |
12 |
水源中学 |
9 |
6 |
吉阳中学 |
15 |
9 |
川石中学 |
11 |
7 |
房道中学 |
17 |
11 |
小松中学 |
12 |
8 |
南雅中学 |
21 |
13 |
龙村中学 |
8 |
5 |
小桥中学 |
22 |
13 |
峻德中学 |
17 |
10 |
玉山中学 |
9 |
6 |
合 计 |
269 |
1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