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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http://www.jojy.net  2010年8月11日    点击数:692
事项内容: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
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4、《福建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意见》
5、《关于2006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办理机构: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申报——提交材料——材料受理——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专业人员等)——办证 

申请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7、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结业证书(非师范教育专业人员)
8、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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