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要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和《毕业生申请表》各一份。《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申请表》可在福建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eeafj.cn/zxks/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可以直接在电脑上输入完后用A4纸打印好交考办。《毕业生鉴定表》要经单位鉴定签注意见及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准考证号”处需填写 12位准考证号;“专业”处填写要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层次。
2、《毕业生申请表》上的课程填写,要按课程代码从小到大顺序填写,课程代码可在http://www.eeafj.cn/zxks/网上查询。
3、凡涉及到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课程的有关专业以及要办理其它课程免试的毕业生,要办理免试后才能申办毕业(考生应注意福建教育考试院网上申办课程免试的截止时间)。
4、交表时应把所有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写上联系电话号码)交考办,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用普通的信封装好,封面写上准考证号(只写一个准考证号)、专业名称、姓名和张数。另合格证复印一份,自己留下备查。
5、申办本科毕业,如果原专科学历非自考毕业的,应出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查询报告”(含两维码)或 “学历认证报告”,其他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不再作为学历认证凭证。并且在报告书的右上角上注明准号证号、姓名、专业。上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同时将专科毕业证原件交考办审核。
6、申办本科毕业,原专科是本省自考毕业的,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写上准考证号码和专业名称并把原件交考办审核。
7、领取毕业证时间见www.npzs.com(南平招考网)网上自考专栏的通知。
8、请关注每年两次的申请办理毕业证时间,延误时间的,毕业时间顺延。
▲9、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号以及姓名有错的或有其它情况须说明的,在申请办理毕业证时应写出书面报告向自考办提出更正,还应附上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否则后果自负!
建 瓯 市 自 考 办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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