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中等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中等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中等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中学示范校、达标校的评定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市编教材和教学用书;指导中学电化教育;负责中学学籍管理;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全市小学、幼儿及特殊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初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初等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初等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小学示范校、达标校的评定工作;组织和审定教学用书;指导小学电化教育、幼儿教育和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编制全市小学校历表和儿童的入学年龄和招生政策;负责学籍管理。
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导学校思政队伍、德育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美术评展等活动,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达标;参与制定体育升学考试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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