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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实施意见
http://www.jojy.net  2009年4月9日    点击数:1021
闽教基〔2005〕3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以下简称《规程》),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
《规程》明确规定了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性质和任务,对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图书馆(室)在新时期更新教育观念,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建设学习型校园的重要作用,按照《规程》和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细则),加强图书馆(室)的建设、管理,提高图书资源的使用效益,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做贡献。
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把图书馆(室)建设成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场所;服务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多方投入,增加设备和藏书,提高馆藏质量,建设设施先进的现代化中小学图书馆(室);逐步实现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及全开架的流通形式,提高图书使用效益;依托网络,加强图书资源中心建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应用信息技术,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扩大资源信息量;建设一支觉悟高,思想稳定、数量充足、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与计算机知识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按照《福建省各级各类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基本标准》(修订)(见附件),分类分阶段实施,逐步实现总体目标。
三、分类分步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
城市和县城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心小学按Ⅰ类标准建设;县城以下的其它中小学校按Ⅱ类标准建设。
(一)Ⅰ类标准建设学校的分步实施要求
1、2005年至2007年,全省建设约500所的省级中小学示范图书馆(Ⅰ类标准)。
2、至2007年城市中小学校全部实现图书馆(室)自动化管理。
3、至2008年,80%的城市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的图书馆(室)建设达标;50%的县城中小学校图书馆(室)建设达标;县城中小学图书馆(室)全部实现图书馆(室)自动化管理。
4、至2010年,所有城市中小学校、县城中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图书馆(室)建设达标,建有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区域,实现学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共享。
(二)Ⅱ类标准建设学校的分步实施要求
1、至2008年,50%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图书馆(室)建设达标,中学实现微机管理。
2、至2010年,农村中小学校图书馆(室)建设达标,农村完小力争实现微机管理。
四、主要政策措施
1、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管理,指导省教育装备机构做好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和专业培训等日常业务和评估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设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的规划和宏观管理,指导教育装备机构(教学仪器站)做好图书馆(室)建设的管理和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继续发挥各市、县(市、区)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专业指导和协调作用。
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2、队伍建设
根据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室)的性质和任务,全省实行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采取省、市、县(市、区)三级培训的办法,对高中(含完中)、初中、中心小学图书馆的馆长和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工作于2005年启动,2007年完成。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图书馆(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调资晋级和评优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在职称评定方面,图书馆(室)工作人员中,凡具有教师资格,且达到教师教学工作要求的,可选择参评教师系列职务,其余人员则参评图书、资料专业职务。
3、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
为贯彻《规程》,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自动化建设,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采用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必须是通过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合格的图书馆管理软件;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自动化、数字化建设标准以及标准的书目数据(CNMARC)要求由省教育厅制定并指导;学校要有计划地增加电子出版物,建设与应用数字图书馆,让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获取最新知识与信息;各市、县(市、区)建有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地区,应以某个中心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络中心为依托建设一个图书资源中心示范点,并积极收集、整理数字化信息资源,利用网络为本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提供资源共享。同时,中小学图书馆(室)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要克服将数字化信息资源与传统纸质文献资源建设彼此分割的现象,对多样化的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
农村要加强乡镇中心小学的图书馆(室)建设,并以其为依托建立图书中心辐射周边学校,实现图书资源共享。
建立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编目中心数据库,逐步实现全省图书和期刊编目数据资源共享。
4、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服务课改的功能
各类学校图书馆(室)要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和课外阅读指导。城市、县城中小学校图书馆(室)和乡镇中心校(图书中心)应积极探索培养学生文献检索与利用(含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读书方法、读书卫生知识、信息检索和采集等)能力的方法与途径。其它学校应通过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利用图书馆的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5、经费落实
《规程》明确了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双高普九”工作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在教育经费中每年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中小学图书馆(室)充实图书资料的需要。学校要多渠道筹措图书经费,鼓励社会各界、爱国华侨和个人捐助图书馆(室)建设。
6、规范图书采购
为提高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规程》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整顿和规范教育图书市场,理顺和完善教育图书供应体制。图书采购应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更不得强制配备,切实把好图书质量关和入馆关,杜绝盗版和质量低劣的图书流入学校图书馆(室)。
7、评估工作
图书馆(室)是学校必备的办学条件之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检查指导。省级示范、达标中小学等有关评估,都应把图书馆(室)建设列入评估内容,落实“福建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实施意见”。
2005年底至2007年开展“省级中小学示范图书馆”的评估工作,要求每县(市、区)至少创建中小学各2所示范馆,凡达到条件的学校都可以申报。已获省级“示范”或“达标”称号学校的图书馆(室)和原已创建省级达标图书馆(室)的443个中小学图书馆(室)列入首批省级示范图书馆(室)评估,评估合格的颁发“省级示范图书馆”牌匾,不合格的将取消原“省级达标中小学图书馆”的荣誉称号,并收回达标牌匾。
2006年对各设区建立的图书资源中心试点,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2008年启动对各县(市、区)已实现“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合格县”(即已达到分类分步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要求的县)进行评估验收。
8、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室)。
 
附件:福建省各级各类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基本标准(修订)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图书馆  规程  意见
  抄送:各市、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条件装备)站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完全中学图书馆建设基本标准(修订)
 
 
人员配备
馆舍面积
设备配置
规章制度
文献保障
文献管理
文献利用
教育教研
Ⅰ类
1、  根据学校的规模、馆舍结构与各功能室的设制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核定工作人员数;
2、馆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达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
3、其他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所有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3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30 m2;
2、学生阅览室座位按学生数的10%设置,每座1.5 m2
教师阅览室按教师总数的33%设置,每座2.1m2
3、电子阅览室设座不低于55座,每座使用面积不低于1.9 m2(可利用校园网资源)。
4、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独立馆舍并设置多功能学术报告厅。
 
1、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应有防盗、消防、消毒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配置装订、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图书监测仪、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
4、配置电子阅览室相应设备;
5、采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配置图书馆与校园网联结的设备,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采编规章制度;
8、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9、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45册,藏书结构按《规程》(修订)要求;
2、报刊150种,工具书400种;
3、每年新增图书生均不低于1册;
4、配有数字图书(配备的数量为按要求总馆藏纸质图书的15%)和电子报刊资料。
 
1、应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实现计算机管理,应能满足读者检索需要;
3、图书借阅实行以全开架为主的形式;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报刊当日上架提供借阅;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编制二次文献并及时传递;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4、开展配合课改等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
5、月读者到馆率100%;
6、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10册;教师各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网上资源为师生全天候提供。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
2、有专(兼)职的读者培训师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学评估;
3、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4、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Ⅱ类
1、  根据学校的规模、馆舍结构与各功能室的设制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核定工作人员数;
2、馆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达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
3、其他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所有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4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30 m2
2、学生阅览室按学生数的8%设置,每座1.5 m2;教师阅览室按教师总数的25%设置,每座2.1m2
 
1、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应有防盗、消防、消毒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有计划地配置装订、复印、声像、文献保护、打印机等设备;
4、按规划实现计算机管理。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采用微机的要制定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采编规章制度;
8、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30册;
2、报刊120种,工具书300种;
3、每年新增图书生均不低于1册;
4、有条件的学校应收藏电子出版物。
1、应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未实现计算机管理的要设有书名和分类目录;
3、图书借阅实行全开架或半开架;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报刊当日上架提供借阅;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提供目录检索;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4、积极配合课改开展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
5、月读者到馆率100%;
6、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8册;教师各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1.5小时,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利用图书馆知识的讲座;
2、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3、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注:根据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现状,图书生均册数允许分段达标。至2007年Ⅰ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35册,Ⅱ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28册;至2010年生均图书应达到教育部提出的Ⅰ类校45册,Ⅱ类校30册的要求。
福建省高级中学图书馆建设基本标准(修订)
 
 
人员配备
馆舍面积
设备配置
规章制度
文献保障
文献管理
文献利用
教育教研
Ⅰ类
1、  根据学校的规模、馆舍结构与各功能室的设制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核定工作人员数;
2、馆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达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
3、其他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所有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3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30m2
2、学生阅览室座位按学生数的10%设置,每座1.5 m2;教师阅览室按教师总数的33%设置,每座2.1m2
3、电子阅览室设座不低于55座,每座使用面积不低于1.9 m2(可利用校园网资源),有条件的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面积酌情另加;
4、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独立馆舍。
1、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应有防盗、消防、消毒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配置装订、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文献检索设备、图书监测仪、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
4、配置电子阅览室相应设备;
5、采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配置图书馆与校园网联结的设备,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采编规章制度;
8、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9、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50册,藏书结构按《规程》(修订)要求;
2、报刊200种,工具书500种;
3、每年新增图书生均不低于1册;
4、配有数字图书(配备的数量为按要求总馆藏纸质图书的20%)和电子报刊资料。
 
1、应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实现计算机管理,应能满足读者检索需要;
3、图书借阅实行以全开架为主的形式;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报刊当日上架提供借阅;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编制二次文献并及时传递;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4、开展配合课改等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
5、月读者到馆率100%;
6、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10册;教师各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上。网上资源为师生全天候提供。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
2、有专(兼)职的读者培训师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学评估;
3、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4、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Ⅱ类
1、  根据学校的规模、馆舍结构与各
功能室的设制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核定工作人员数;
2、馆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达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有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
3、其他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所有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4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30 m2
2、学生阅览室按学生数的8%设置,每座1.5 m2;教师阅览室按教师总数的25%设置,每座2.1m2
 
 
1、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应有防盗、消防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有计划地配置装订、复印、声像、文献保护、打印机等设备;
4、按规划实现计算机管理。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采用微机的要制定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采编规章制度;
8、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35册;
2、报刊150种,工具书400种;
3、每年新增图书生均不低于1册;
4、有条件的学校应收藏电子出版物。
1、应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未实现计算机管理的要设有书名和分类目录;
 3、图书借阅实行全开架或半开架;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报刊当日上架提供借阅;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提供目录检索;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4、积极配合课改开展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
5、月读者到馆率100%;
6、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8册;教师各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1.5小时,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利用图书馆知识的讲座;
2、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3、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注:根据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现状,图书生均册数允许分段达标。至2007年Ⅰ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40册,Ⅱ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至2010年生均图书应达到教育部提出的Ⅰ类校50册,Ⅱ类校35册的要求。
 
 
福建省初级中学图书馆建设基本标准(修订)
 
 
人员配备
馆舍面积
设备配置
规章制度
文献保障
文献管理
文献利用
教育教研
Ⅰ类
1、    根据学校的规模、馆舍结构与各功能室的设制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核定工作人员数;
2、  馆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达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
3、其他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所有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3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22m2
2、学生阅览室座位按学生数的10%设置,每座1.5 m2;、教师阅览室按教师总数的33%设置,每座2.1m2
3、电子阅览室设座不低于55座,每座使用面积不低于1.9 m2(可利用校园网资源);
4、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独立馆舍并设置多功能学术报告厅。
 
1、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应有防盗、消防、消毒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配置装订、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
4、配置电子阅览室相应设备;
5、采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配置图书馆与校园网的设备,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采编规章制度;
8、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9、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40册,藏书结构按《规程》(修订)要求;
2、报刊100种,工具书200种;
3、每年新增图书生均不低于1册;
4、配有数字图书(配备的数量为按要求总馆藏纸质图书的15%)和电子报刊资料。
 
 
1、应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实现计算机管理,应能满足读者检索需要;
3、图书借阅实行以全开架或半开架的形式;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报刊当日上架提供借阅;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编制二次文献并及时传递;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4、开展配合课改等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
5、月读者到馆率100%;
6、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8册;教师各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上。网上资源为师生全天候提供。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
2、有专(兼)职的读者培训师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学评估;
3、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4、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Ⅱ类
1、  根据学校的规模、馆舍结构与各功能室的设制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核定工作人员数;
2、  馆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达
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
3、其他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所有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4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22m2
2、学生阅览室按学生数的8%设置,每座1.5 m2;教师阅览室按教师总数的25%设置,每座2.1m2
 
1、应配备书架、书车、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应有防盗、消防、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有计划地配置装订、复印、声像、文献保护、打印机等设备;
4、按规划实现计算机管理。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采用微机的要制定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采编规章制度;
8、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25册;
2、报刊60种,工具书120种;
3、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4、有条件的学校应收藏电子出版物。
1、应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未实现计算机管理的要设有书名和分类目录;
 3、图书借阅争取全开架或半开架形式;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报刊当日上架提供借阅;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提供目录检索;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4、积极配合课改开展专题服务和参考咨询工作;
5、月读者到馆率100%;
6、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6册;教师各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1.5小时,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利用图书馆知识的讲座;
2、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3、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注:根据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现状,图书生均册数允许分段达标。至2007年Ⅰ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Ⅱ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20册;至2010年生均图书应达到教育部提出的Ⅰ类校40册,Ⅱ类校25册的要求。

福建省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基本标准(修订)
 
 
人员配备
馆舍面积
设备配置
规章制度
文献保障
文献管理
文献利用
教育教研
Ⅰ类
1、专职1人以上;
2、馆长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操作计算机,熟悉图书馆专业知识,具备承担全面管理职责者;
3、工作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4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不少于15 m2
2、学生阅览室座位按学生数的7%设置,每座1.5 m2;教师阅览室座位按教师总数的40%设置,每座2.1m2
3、电子阅览室设座不低于45座,每座使用面积不低于1.9 m2(可利用校园网资源)。
 
1、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有防盗、消防、消毒、安全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配置装订、复印、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声像、打印机等设备;
4、采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建立馆内局域网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8、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9、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30册;
2、报刊60种,工具书120种;
3、每年新增图书生均不低于0.5册;
4、配有数字图书(配备的数量为按要求总馆藏纸质图书的15%)和电子报刊资料。
 
1、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实现计算机管理应能满足读者检索需要;
3、图书借阅实行全开架和半开架形式;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提供借阅报刊当日上架;
5、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作规则》进行,计算机编目数据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进行图书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3、开展配合课改、思想品德教育等专题服务和咨询工作。收集整理各类教学、教(科)研参考用书和有关资料;
4、月读者到馆率100%;
5、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8册。图书室向教师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上。网上资源为师生全天候提供。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
2、开展图书馆利用讲座,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网络资源检索课;
3、应建立学科兴趣小组;
4、开展图书馆工作交流。
Ⅱ类
1、专(兼)职1人以上;
2、馆长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计算机管理常识,能承担全面管理责任;
3、工作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1、藏书室面积按500册/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借书处15 m2
2、学生阅览室座位按学生数的5%设置,每座1.5 m2
3、教师阅览室座位按教师总数的25%设置,每座2.1m2
 
1、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办公桌椅等常规设备;
2、有防盗、消防、安全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3、配置装订、复印、文献保护等设备,有条件的配备计算机管理,未实现计算机管理的应配备目录柜。
 
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
3、文献阅览和外借制度;
4、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5、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
6、统计与报表制度;
7、采用微机的要制定微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8、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1、生均图书15册;
2、报刊40种,工具书80种;
3、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1、有总括和个别登录账;
2、设书名目录,实现计算机管理并满足读者检索的可取消卡片目录;
3、图书借阅方式可采用半开架或闭架;
4、新书应及时加工完毕,提供借阅报刊当日上架;
5、图书、期刊的分类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
6、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著录应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作规则》进行;
7、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定期出示新书的目录和好书简介;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3、配合教改开展服务工作。收集教育教学有关参考资料并提供服务;
4、每学期生均借书册数不低于6册。图书室向教室全天开放,学生借书阅览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1.5小时以上。寒暑假应安排时间开馆。
1、对学生开展阅读指导;
2、建立读书兴趣小组;
3、参加图书馆工作交流。
 
 
 
 
 
 
 
 
 
 
 
注:根据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现状,图书生均册数允许分段达标。至2007年Ⅰ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25册,Ⅱ类校生均图书不少于10册;至2010年生均图书应达到教育部提出的Ⅰ类校30册,Ⅱ类校15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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