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的规定》,提高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的质量,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实验室和实验室的任务
第一条 中、小学校实验室(含各科专用教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是全面实施教学大纲,开展实验研究,开发学生智力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
第二条 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和边讲边实验的开展创造条件,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重点学校和其它条件较好的学校的实验室应努力做到向教师、学生、外校及社会开放,并积极参加社会科研活动。
2.为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师设计、改进实验,培训有关教师、技术人员的实验技能以及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提供物质条件。
3.为自制教具,改制、维修仪器设备提供条件。
第二章 实验室的建设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则,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积极配备好各类实验室和仪器室。实验的建设要符合“安全、文明、科学”的要求。
1.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应根据各自的达标标准建立足够的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自然常识实验室和劳技教室、电化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实验室以及科技活动室、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等专用教室。争取建立生物园地、环保生态馆、地理园等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有条件的,还应建立劳动实践基地。
2.实验室设计要规范,结构布局要合理,设备设施要齐全。新建或改建的实验楼房,应按照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确定各项建筑设施设备的指标。
3.各科实验室都应按照各自达标的标准,配有仪器储存室,每间应有足够的面积,并要严格执行仪器和药品不能同室存放的规定,还应配有实验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
实验室、仪器室都应配有足够的仪器橱以及适合有关学科特点的实验桌椅、准备桌等。
4.实验室和仪器储存室内必须有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采光、遮光、通风、排气、防潮、防尘、防盗以及消防救护等设施。
第五条 原则上要求每间实验室配备一名实验教师,同时设立实验教研组,并配备组长负责此项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的管理
第六条 各类学校可参照我省或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或中等师范学校)各科和小学数学、自然常识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并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购置仪器。
第七条 仪器的配备和申购
1.仪器的配备标准
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凡平行班超过四个、每班学生超过五十人的学校,仪器设备可根据经济条件适当增加。要适应教材内容变化,对仪器的配备做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2.仪器的申购
应根据教育经费和仪器生产供应的特点,在学年度末清点仪器的基础上,对照仪器配备目录和教学需要,由实验教师提出并经有关学科教研组或实验教研组研究确定下一年度拟配仪器的计划(包括仪器的品种、规格、数量),经教务处审核后,由总务处纳入计划,向各地仪器站申购或自购。
第八条 教学仪器的帐务处理
1.学校会计应设立教学仪器设备财产帐,一切仪器设备都应准确、全面、及时登记入帐。仪器的增减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签批,严格监督检查制度。
2.由仪器站调拨、代购,自购和自制的仪器以及实验材料等应及时验收登记入册。根据原始凭证,总务处开具三联单,一联交学校总保管,一联交学校会计,分别登记入帐,另一联交实验室,由各学科实验教师登帐造册。
学校总保管、会计和实验教师要定期对帐,由仪器站调拔的仪器,学校帐册还应与仪器站的帐册核对,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每学年末,学校应对教学仪器进行一次财物核对,核对后由实验教师提出书面报告,并办好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待批后方能调整帐面数字。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1.仪器应有专室、专柜编号分类合理存放。存放的仪器必须方便使用,做到定橱定位。化学药品应单独分室存放,并且保持药品标签清晰。化学危险品与剧毒品应有专室或专柜安全存放,剧毒药品还必须双人双锁保管;取用应有详细纪录,用后若有剩余应及时如数回收入柜登帐。
2.要根据仪器的不同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爆、防损耗、防磁、防光照、防冻、防火、防盗等工作。
3.教学仪器设备专供实验教学、实验研究、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学使用。外校借用,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借条,经本校分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应按期归还。愈期未还者,实验教师有权催还,并报告校领导处理。
4.授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应提早5天,分组实验要提早一周通知实验教师,以便准备。教师、学生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发生事故。否则,实验教师有权制止使用仪器设备,停止其实验。
5.教学仪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实验教师要认真清点归还的仪器、物品、并进行必要的擦试、检验、整理、复位保管。
6.实验室要建立资料档案。如做好实验室、教学仪器使用登记、实验记录、安全情况记载等等。教学仪器说明书要进行分类整理,编好目录索引,保存备查。
7.仪器使用后,如有损坏,要及时进行维修,做到物尽其用。不准随意拆、卸仪器或改作它用。
8.对实验用的仪器和化学药品、材料和其它低值易耗品,都必须建建立领用登记制度,严防浪费。
第十条 仪器的报损、报废与赔偿
1.凡失去使用价值和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由实验教师填写仪器报废报告单,经教研组长审定签字后,报上级领导批准。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可转给课外科技活动、自制教具或其它教研活动使用。
2.学校丢失的仪器,经学校领导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根据责任进行处理之后,按以上规定办理报损手续。授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在教学中不慎损坏仪器,应据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可做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玩忽职守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3.学生在实验时,不慎损坏仪器,应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查实有意违章操作或随意玩弄而致仪器损坏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实验室管理
为使实验室管理工作日臻完善,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地教学仪器站和学校实验室均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教学仪器资料档案。
第四章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待遇
第十二条 实验教师的主要职责
1.积极配合教研组和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做好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或边讲边实验的准备工作,积极支持和帮助课外科技小组开展活动。
2.熟悉有关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掌握实验课的目的要求,实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做好实验记录。
3.积极参与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活动,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4.认真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卫生等工作。
5.正确科学使用仪器设备,掌握各类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作用,熟悉药品、试剂的性能和分类管理知识。
6.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的帐目等档案,做到来往帐目清楚,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实验教师调离工作或因故长期离职,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务处、总务处派人监督、移交手续应经几方签字认可。
7.与学科教研组共同研究制订仪器设备的申购计划,负责做好仪器、药品和材料的验收入库工作。
第十三条 实验教师是教师队伍的组成部份,属教学人员编制,分工负责有关学科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他们应享受教师的一切待遇。
第十四条 要尊重实验教师的劳动,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文化业务水平的提高,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实验教师自制教具、改进实验,参加教改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均应做为评定职称和聘任教师职务的依据。
第十五条 要关心实验教师的身体健康,严格执行《关于发放中学实验人员保健费和劳防用品的联合通知》[闽教生(88)011号、闽劳监(1998)006号、(88)闽财事字第042号]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保健费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普教系统中、小学,中等师范和各类农职业学校,其它部门办的学校也可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日
附:《学校实验室教学仪器登记卡》、《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单》、《化学药品、低值材料领用登记卡》《教学仪器设备报废报损报告单》、《教学仪器调拨单》等表样,供各地参考。
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登记卡(样张)
学科物理 仪器设备名称教学蓄电池 编号1203
时 间 |
单据号码 |
型号规格 |
生产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库存数量(累计) |
备注 |
经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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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方 |
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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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年 |
380072 |
J1203型6V·15AH |
泉州教仪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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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5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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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闽 |
9月20日 |
87年 |
420010 |
J1203型6V·15AH |
泉州教仪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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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5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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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闽 |
12月3日 |
88年 |
88037 |
J1203型6V·15AH |
泉州教仪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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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0 |
50.00 |
2 |
详见《教学仪器设备报损报告单》第88037号 |
李闽 |
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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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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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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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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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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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通知单(样张)
学科化学 年级初三 编号89006
实验课题 |
粗盐的提纯 |
演示或分组 |
分组 |
试验时间 |
1989年10月9日 上午√ 第3节课
下午 |
实验班级 |
初三(4) |
学生数 |
50 |
分组数 |
25 |
授课教师 |
陈梅 |
仪器、材料或药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领出数量 |
归还数量 |
方座支架(附Φ60mm铁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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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25 |
25 |
托盘天平 |
100g |
台 |
25 |
25 |
蒸发皿、酒精灯、漏斗、量筒、药匙、烧杯、玻棒、滤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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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25 |
量筒破1只、玻棒断1支,滤纸消耗完。其余原数归还。 |
粗盐 |
|
g |
200 |
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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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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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师
(签名) |
吴思 |
授课教师
(签名) |
陈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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