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行政 >> 校安工程 >> 政策解读 >> 正文
校舍安全工程如何组织实施
http://www.jojy.net  2009年11月12日    点击数:977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国务院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
  
    各省(区、市)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并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建瓯市教育局 制作维护:建瓯市教育局办公室、教育条件装备站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解放路192号 邮编:353100 技术支持:
电话:0599-3833882 电子信箱:josjyjbgs@163.com 闽ICP备05010072号